保險學堂 │ 認識保險

保險入門

Q1、「保險」到底是什麼?

「保險」就是只要你將少部分的錢(保費)交給保險公司,只要你有需要發生,例如:生病、發生意外、死亡、殘廢等…,保險公司就會給付你一筆當初所約定的金額,以彌補你所受到的損失。 「保險」就是一種集合眾人的力量,以分散危險,消化損失的制度。你可以利用保險讓自己的生活安定有保障、或是作為臨時準備金、子女教育金、退休養老金以及房貸負擔的準備。 



Q2、保險到底有哪些種類呢?

1. 人壽保險:

  (1) 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條件。 

  (2) 生存保險:以被保險人生存為保險給付條件。

  (3) 生死合險(又稱為養老保險):合併被保險人死亡與生存為給付條件。

2. 年金保險: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間一次或分期給付保險金。

3. 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因意外發生死亡或殘廢給付保險金。

4. 健康保險:填補被保險人疾病、醫療時經濟上損失的健康保險。



Q3、保險是不是買越多越有保障呢?

保險並不是買越多越好,雖然生命是無價的,但是保額越高保費也就越高。購買保險應該以個人的財務狀況考慮衡量,一般而言,整體家庭的總保額度,是以家庭年收入的三到五倍計算,而一般家庭的保費支出,最好不要超過年收入的10%;如果是單身的個人,只要5%~7%就夠了。



Q4、有了勞保、健保等社會保險,就不需要再買其他的商業保險了嗎?

雖然擁有了社會保險,但是真的不需要再購買商業保險嗎?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擁有社會保險,但是社會保險的保障以及給付方式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光靠社會保險還是無法擁有完整的保障。例如:健保並沒有老年退休、殘障、死亡的保障,而勞保雖然有生育、疾病、死亡、意外傷害、老年退休跟殘障的保障,但是卻只能應付最基本的需求而已。



Q5、保險概念

因為心臟病發作,造成車禍死亡是屬於意外事故嗎? A君正在開車時因為心臟病發作,而造成車禍事故使得阿明當場死亡,這到底屬不屬於意外事故呢?

意外傷害的結果必須要具備下列幾項要件:

1. 必須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

2. 死傷必須是外表可見的。

而原因必須要具備下列要件:

1. 原因須屬「意外」:指本人並未預知或不能預測會發生

2. 原因須屬「外來」:指造成事故是出於本人以外的原因

2. 原因須屬「劇烈」:指傷害是構成保險事故的有效原因

因此A君由於心臟病發造成車禍死亡,並不屬於意外事故,因為他的原因並不屬於「外來」,而是由本身的心臟病所引起的。



Q6、如果移民了,保險是否仍然有效呢?

只要要保人一直持續繳交保費,那麼保單依然有效,但是,如果國籍改變、住所改變、職業改變等,仍需要通知保險公司。至於繳費方式,現在一般壽險公司有提供例如美國繳交保費的服務,或利用等值美金直接匯回國內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公司帳戶。



Q7、你知道發生了哪些事故人壽保險不予理賠嗎?

所有的保險都會有不予理賠的部分,所以要保人應該在保險前先看清楚保險條例,以免日後引起糾紛,由於死亡保險或是生死合險,只要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或殘廢,依契約規定保險公司都需要理賠。但是,只要是有以下的情形之一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Q8、沒錢繳保費,應該要怎麼辦呢?

由於近年來失業率高,經濟不景氣被裁員的人很多,阿強不幸的也淪為這一波裁員風潮的一員,才剛剛被裁員又要繳保費了,由於一時間很難找工作,手邊又連一點存款都沒有,阿強到底要如何是好呢?到底要不要解約呢?

保戶在沒有辦法繳保費時可以採取終止契約的方式,也就是解約。但是,解約對於保戶來說一點好處都沒有,雖然不用再繳保險費,但是原來應該有的保障也就通通不見了。阿強可以盡量採取其他的變通方式,例如:將年繳改為季繳或月繳,而當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則可以採取自動墊繳的方式,或是使用「展期保險」或「減低保險金額」的辦法。

如果連這樣都沒有辦法解決,那麼等到保險停效後,只要在2年的期限內繳 付保費,保單即復效;但是在保單停效期間保險公司將不負責理賠。



Q9、為什麼說購買保險是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

由於保險是集合大眾,發揮損失分攤的精神,所以這就是將人類社會特有的 互助合作觀念,以科學方法建立制度,集合眾人的力量「聚沙成塔」。

保險制度是依據大數法則,以公平合理的原則,集合千千萬萬的人,每個人繳交少許的保險費,由保險公司匯集成為龐大的資金,作妥善的管理運用。所以購買保險的人,即使本身並未未發生不幸事故,卻可以幫助不幸的人及其家屬渡過難關,若萬一自己遭受不幸事故,則可以幫助自己及家人。所以說保險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制度。



Q10、可以利用保單借錢嗎?

只要你是投保人壽保險,而且你的保單已經有價值準備金,那你就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質押貸款」借錢,借貸的範圍是保單價值準備金的90%,當然貸款須付利息。

在借貸期間保險權益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保單質押貸款」並沒有規定保戶每月要償還本息,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要使未償還的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一旦超過,保險的效力將會終止。


Q11、中途解約,保險費是否拿不回來?

A君在買了保險5年之後,由於覺得沒有必要,所以想要將保單解約,但是A君在此時解約他的保險費是否通通都拿不回來呢?

如果A君買的是長期壽險,在解約時若是契約已經有解約金,則保險公司將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而傷害保險、健康險或1年定期壽險部分,保險公司接到解約通知後,會從當期已繳保險費中,扣除已過期的保險費,將未滿期保險費退還給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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