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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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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近期多家壽險業者紛紛推出「類全委保單」,金管會提醒民眾,坊間所稱「類全委保單」為投資型保險商品的一種,係以所繳保費扣除一定費用後進行投資,且投資績效仍由要保人自負盈虧,故消費者購買前應審慎瞭解商品內容及相關風險,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類全委保單」係由保險公司委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之投資型保險,該等專設帳簿資產雖由保險業委託專業機構代操,惟投資相關風險仍由要保人承擔。此外,民眾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前,應瞭解該等商品之費用包含前置費用(如:保費費用)、保單相關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投資相關費用(如: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費用)與後置費用(如:解約、部分提領費用)等項目,消費者於投保前務必詳細瞭解其意涵及商品收費架構。至於各保單實際收取費用之高低,仍須由消費者自行或藉助保險招攬人員就個別商品特性作費用試算。另外,部分投資型保險商品訴求連結投資標的之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機制,民眾應特別注意各該商品之警語揭露,部分商品之配息或收益分配機制可能由本金支出,購買前應多加留意。
金管會並建議消費者可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消費者園地」,進一步瞭解投資型保險商品特性及基本資訊;在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前,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瀏覽「投資型保險商品核保及銷售規範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核保、保全作業規定,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購買不適合之保單。
此外,消費者在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後,如發現保險商品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照保險契約約定,於正式保單送達翌日10日內向承保之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即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金融管理委員會 民意信箱

2015-07-16

金管會偶有接獲民眾檢舉,有國內人士假借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推介招攬境外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連結基金投資型保單。簽發境外保單之公司係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得於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之外國保險公司,其發行之保險商品亦未經金管會審查通過(即俗稱地下保單),金管會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此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消費者如果購買國外地下保單時,可能會產生下列風險:
一、 因境外保險商品之發行公司設立於國外,我國保險法令將無法協助及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二、 日後若發生理賠問題、保戶事後服務等事項,保戶需自行接洽遠在國外之保險業辦理,未來能否獲得完整的服務及保障,需由投保人自行處理,主管機關難以提供協助。
三、 保單以英文書寫,消費者不易理解保單實質內容,可能會造成對契約內容認知的差距,進而產生爭議。
另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亦配合修法加強規範,依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非保險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金管會呼籲大眾切勿以身試法。同時,消費者若有發現招攬地下保單之具體事證,可檢證向司法單位告發,或送金管會保險局處理。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33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金融管理委員會 民意信箱

2015年04月28日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美元保單夯完,新台幣保單「接棒」。4月熱銷新寵保單即新台幣6年期繳費還本終身險,繳費期間以年繳保費總額1.4∼1.42%還本,第七年開始,有些以保險金額2.25%還本,有些公司則是保額20%,總歸繳費期滿後的內部報酬率(IRR)都有2.2%以上,單月銷售可望逾百億元以上。

這類保單特色在年年還本,且各家都有1∼3%的保費折讓,報酬率在低利率環境中,極為「亮眼」,且保單設計簡單,無論在業務員通路及銀行通路都極好行銷,且不少保單6年繳費期滿,保價金加上已領生存金(有公司只需計保價金,不計已領生存金)就已「回本」,保戶進可攻,退可守,一推出就掀起銷售風潮。

國泰人壽4月中開賣好事年年還本終身壽險,二周估計銷售逾70億元,國壽分析,主要是美元匯率已高,市場轉回新台幣計價保單,第二是年年還本的訴求,最易打動國內保戶。

國壽強調其保單最大特色即每年還本金額具競爭力,保戶身故時是保價金與已繳保費取大者,不必再扣除已領的生存金,即具備儲蓄養老及身故保障的功能。

中國人壽新推出的多多利,同樣也是六年期繳費還本終身壽險,繳費期間是年繳總保費1.42%還本,繳費期滿則是保險金額的2.25%還本,強調還本條件是目前市場上相對較優者,且無論年齡、性別單一保費,年輕者投保即生存保險金可領得多、領得久,若中高年齡則可選較高保額,還本金額可作為退休金。

另外如富邦人壽、新光人壽、中信人壽都有推出類似的保單,也都有不錯的銷售量。

2015年03月18日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開春承諾給壽險業者的七大活水,先放行二項。保險局17日公告,保單生存保險金不再限每年給付方式,即可每周、每月、每季等給付;另外利變壽險增額回饋可以現金給付的年限,從10年減為6年,同時年滿55歲以上保戶,現金回饋也不限年給付方式。

去年利變壽險狂賣5,145億元,占全年新契約保費的44%左右,也創下此商品銷售以來的歷史新高紀錄,但避免壽險業以類定存保單過度吸金,保險局去年9月開始設限,即利變壽險解約金必須收6年,且保單必須滿10週年,才能以現金給付方式,給保戶增額回饋金,且只能每年給付,不能像過去「月月配息」。

保險局限制後,利變壽險買氣即大受影響,甚至可能影響到部分壽險公司的現金流量,及資金成本調降速度,因此在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拍板下,今年重新調整利變壽險的規定。

昨日先放行的兩大活水,一是保單生存保險金過去只能每年給付,這次刪除這項限制,未來業者可以設計每週給付、每月給付、每季給付、每半年給付之類,以符合保戶各式需求,如退休金、繳學費、旅遊基金等。

第二大活水,即是將利變壽險以現金給付增額回饋金(即宣告利率減保單預定利率,乘上保單價值)的限制,由保單必須滿10年,減短為6年,大幅增加保單吸引力,但現金給付方式限制年給付。

不過保險局增開55歲以上的被保險人,其現金給付方式就不受每年給付的限制,也就是說同樣滿6年後,若是被保險人滿55歲以上,保險公司也可以設計每月現金回饋,甚至每週現金回饋,增加利變壽險可作為退休金工具的商機。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正是市場將升息尚時機尚不明朗的情況,利變壽險目前宣告利率都極具吸引力,如美元利變壽險約3.6~3.9%,新台幣利變壽險約在2.7%附近,都有一定的增值回饋空間,同時如果未來升息,宣告利率也可能會依照市場實際投資利率,調高宣告利率,是現在最進可攻退可守的商品,而這次保險局放寬生存金及現金回饋的限制,未來保單設計將更有彈性。


人身保險代理人證書編號 LAL000284-001

財產保險代理人證書編號 LAP0006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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