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綜合保代與統一人身保代合併公告
統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及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均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茲為發揮經營效益,並促進合理經營,達到整合整體資源及節省成本之目的,業經雙方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以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統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依公司法第75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4條規定,自預定合併基準日105年7月1日起,統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權利與義務均由存續之統一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將不影響您的權益,並將持續傳承統一企業集團三好一公道之企業精神與文化,提供您更多元完整的風險規劃服務,以滿足您「退休儲蓄」、「醫療保障」、「家庭責任」、「風險移轉」等人生重要需求及資產安全之全方位服務。